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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暂停发行悬念

2003年06月05日 00:00
T中
突发重大事件怎样影响公司发行上市进程?证监会、交易所、发行上市主体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因循何种程序做出适当反应?杭州恒生涉讼而暂停发行股票案在这些问题上所具有的案例价值,使诉讼本身的是非曲直相形失色

  何禹欣

  4月25日下午,网上路演结束后,原本即将在上海股票交易所发行1700万股流通股的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恒生”)突然发布公告,称当天“北京恒升(远东)电子计算机集团(以下简称‘恒升远东’)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法院已正式受理……鉴于该诉讼事项属重大诉讼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程度尚需评估,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故暂停本次发行”。

  此时距杭州恒生已获证监会发行批文确定的发行日期,只差48小时。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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