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杂志

实施物权法

2007年10月01日 13:23
T中
《物权法》10月1日正式实施,公共利益界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国有资产保护等问题悬而未决,相关问题只能是法律一边实施一边逐步完善

  段宏庆

  10月1日,《物权法》正式实施。自《物权法》出台以来,许多涉及物权登记、争议等的纠纷人,就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起诉状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递交到法院。”9月25日,北京市陈岳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岳琴律师告诉本刊记者,她在此前一周,以业主的名义向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要求该机关为她的房产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否则将提起行政诉讼。

  陈岳琴告诉记者,长久以来,北京市对私人购买的商品房,只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不颁发土地使用权证。陈岳琴本人几年前购得海淀区华清嘉园小区的商品房一套,已经于2004年8月办理了房产证,但土地使用权证迟迟得不到办理。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广东梅大高速塌方灾害缘何死亡人数不断攀升

分析|天齐锂业如何从“盈利王”变“亏损王”?

显影|为娃赴港求学的中产妈妈

拼多多竞业限制争议|特稿精选

余雷意外身故 “债圈隐形大哥”何以悲剧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