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首个关于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规则问世——《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此时,距股指期货开户启动整三周,全国范围内开户总数仅千余户。
基金参与规则的公布,令业内对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指充满期待。然而现实情况是,公募基金受《基金法》系列规则及交易结算制度约束,对即将运行的股指期货市场犹疑不定;股指期货市场真正积极分子——私募基金、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券商等机构则受阻于“严控风险、平稳推行”的思路,开户无门。
3月15日,首个关于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规则问世——《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此时,距股指期货开户启动整三周,全国范围内开户总数仅千余户。
基金参与规则的公布,令业内对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指充满期待。然而现实情况是,公募基金受《基金法》系列规则及交易结算制度约束,对即将运行的股指期货市场犹疑不定;股指期货市场真正积极分子——私募基金、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券商等机构则受阻于“严控风险、平稳推行”的思路,开户无门。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