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化正在快速推进。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大量农地逐步“被征收”,农民因整体性“农转非”而“被居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小组(队)、村、镇则因集体土地和农业人口消失而逐步“被撤销”。
在村庄城市化的过程中,如何妥善处置农村集体资产、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吃好“散伙饭”,既是农民最终脱离对社区集体的人身依附、尽快融入城市市民社会的关键所在,也是在征地拆迁、补偿分配中减少矛盾和冲突的核心所在。
目前,一些地方的被征地农民虽然转为城镇居民、享受城镇居民社保和就业服务,但由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仍难以脱离原村社共同体、最终实现市民化。“十二五”期间,中国将有大量城郊农民“被城市化”。如何使其更加顺利地融入城市,值得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