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财新周刊

法律如何保护老年人?

2011年01月31日第5期
T中
《财新周刊》 记者 周凯莉

  1月20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相比2010年10月中旬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草案,修订稿增加了对“啃老”现象的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物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针对违反这一规定需要承担的责任,该修改稿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情节较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草案还规定,“对与其分开居住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问候。”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