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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核准制突破

2012年06月25日第25期
T中
监管层主动放松实质审批,不设财务指标,不设发审委,不用保荐制
《财新周刊》 记者 郑斐 范军利

  资本市场一致热烈盼望的核准制发行,将在新三板市场正式推开。

  6月15日,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标准进行界定,并对其股票登记、转让、定向发行等相关事宜作出相应规定。

  《征求意见稿》一出,引发资本市场热议,特别是从事新三板业务的投行人士,对此办法反响热烈。

  西部证券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程晓明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实质意义,在于证监会表现出推进非上市公众公司改革的态度与决心。


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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