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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规争议

2012年08月13日第32期
T中
引导投资者青睐高质量上市公司,证监会对ST股下狠手,市场反应不一
《财新周刊》 记者 范军利

  为了把垃圾股迅速清除出场,最大限度减少借壳交易中的内幕交易,证监会下了狠手,直接让ST股只跌不涨。

  7月27日,作为对退市方案和《股票上市规则》相关内容的具体化和制度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该《意见稿》一出,ST板块集体暴跌,其中对风险警示股票价格不对称涨跌幅的规定引发业内争议:市场指向正确,但操作方法非市场化。

重拳出击

  上交所在《意见稿》中对风险警示板股票涨跌幅作出不对称限制: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幅限制为1%,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5元人民币的,其涨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美元的,其涨幅限制为0.001美元。风险警示股票的跌幅限制为5%。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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