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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报道】普京反腐

2012年12月31日第51期
T中
“如果一名官员在公开赞许俄罗斯伟大的同时,却将资产转移到海外,人们如何信任他?”
《财新周刊》 记者 陈沁

  俄罗斯反腐败制度化又进一步。俄国家杜马在2012年12月21日通过法案,禁止官员在国外拥有不动产和银行账户。

  法案规定,各级公务员、军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得在外国境内的外国银行拥有或开设账户,不得在国外拥有或购置不动产,不得购买或持有外国公司的有价证券,违者将被处以500万至1000万卢布(约合16万至32万美元)的罚款,或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在最多3年之内不得担任公职。

  法案要求拥有海外资产的上述人员在2013年6月1日之前注销其海外账户,转让其不动产,在脱离公职3年之后方可在国外开设账户或购买不动产。不过,用于公务活动、医疗或教育的海外资金不在受禁范围。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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