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财新周刊

如何保护商誉

2013年11月04日第42期
T中
一方面应当以信息公开和合理解释来击溃谣言;另一方面也可以诉诸侵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郑戈 | 文

  最近,黄崑案、天地侠影案以及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案等一连串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一系列重大宪法和法律问题的探讨,其中包括:在信息决定一切的现代证券市场上,如何规制信息的生成与传播、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当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成为不正当竞争的工具、散布虚假信息时,最合乎法治原则的对策应当是什么?警察接受报案人提供的利益,驾驶其车辆前往抓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违相关法律和人们对公平原则的一般理解?在律师都尚未获准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前,官方媒体独家播放其认罪的录像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公众对其财务和经营状况的知情权应如何得到保障?


版面编辑:邱祺璞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调查|经济修复叠加基数走低 4月主要增长指标同比增速或反弹

中国船舶回应美“301调查”:暂未影响生产经营

朱恒鹏:能否让年轻人“缴费为家乡的父母养老”?

2024中国养老产业论坛

空缺两年多 大家保险总经理人选终拟定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