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9年,全球金融体系遭受严重的危机,这场危机对宏观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为此,陆续启动了金融监管改革,并且部分已完成。
2010年我们就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的主要改革措施——第三版巴塞尔协议(以下简称巴塞尔协议III)达成了共识。
今年,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将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些银行过去被视为“大而不倒”。
这些改革无疑将会带来显著变化。
2004年,全球金融监管当局(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者)签署第二版巴塞尔协议(以下简称巴塞尔协议II)时,他们认为该协议是正确的,但显然是错误的。我们现在已经更正了这些错误吗?我们是否有根本性的改变?同时,我们是否理解这次金融危机的根源所在?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包括五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