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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修订:把“三公消费”装进笼子

2012年09月01日第9期
公开性和透明度为外部公民监督“三公消费”提供了重要的途径和方法。但无论怎样重要,有效的制度安排都是无法代替的
特约作者 王雍君

  客观地讲,中央政府为管控“三公消费”(公款招待、车辆购置维护、出国考察)付出了许多努力,每年都下发、累计达数百个相关文件,就充分表明了这一点。效果如何?比以前当然有所进步,但效果还远不理想。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公开“三公消费”的呼声和压力也越来越大。我们需要反思:为何有效管控“三公消费”如此困难?

  答案很简单:公民面对的其实不是“三公消费”,而是让它得以兴盛不衰的体制环境。按照现行体制,每一类“三公消费”都是被允许的,支出标准弹性较大(即使存在、合理也不会被严格遵循),统计口径是相当随意的(可以塞进“办公经费”“培训经费”等许多科目中),信息披露则是高度松散的(没有类似公司场合下的信息披露机制和披露前的审计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三公消费”如何能够得到有效管控?


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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